【問題討論1】女人的身體可以做為賺錢的工具嗎?
March 23rd, 2006 at 6:21 pm (延伸教學—當西施遇上檳榔姐妹花)
主題探討
金錢不會從天上掉下來,如果女人不用身體換,那用要什麼換?
如果說要換就只能用知識、能力、學問、愛心、努力、德行這些東西來換,那麼,沒有這些東西的女人要怎麼辦?她們就不能分享利益了嗎?如果有一個高職女生細心裝扮她的外表、照顧好她的身體,用多保養品化妝品來使她自己更美麗,這些打點自己的過程,就好像一個女大學生在學校裡準備得學位、上研究所,將來出國唸書拿EMBA一樣。她們其實都是在創造自己的市場價值,她們都在打點自己的資產,但是這兩個資產卻不被容許各憑本事向上走;相反地,那些打點主流形象資產的女人卻駕馭著既有的成見,主導了所有的價值評斷,要求別人都必須照著她們自己得以建立優勢的價值判斷來競爭,當然這個競爭也就持續保障她們自己的優勢。
305..37 said,
March 28, 2006 at 12:01 pm
現代女性為建築自我的價值
通常一被子得付出無數的努力
傳統觀念總認為女性就該以出賣靈肉賺錢
此觀念完全落入男性沙文主義的窠臼中
新女性主義中講求女性獨立自主的可貴
更要求男性不物化女性的存在
女性應該在新時代中找尋自我定位
保持身為女性獨有的優勢
30530 said,
March 28, 2006 at 12:02 pm
生體可否賺錢,這ㄍ議題已不只在女生方面ㄌ,許多的男生也是如此的,在我的認知中,只要是正府合法的經營,我想我是不反對的
30538 said,
March 28, 2006 at 12:05 pm
心為實,身為虛

有一本書叫”性愛的11分鐘”裡面深刻的探討過這個問題了
我覺得只要心如處女身體怎樣就是個人的價值觀的問題啦
30533陳彥辰 said,
March 28, 2006 at 12:05 pm
我認為這是非常不正確的 價值觀念
我們要設法更正這種觀念
tt30514 said,
March 28, 2006 at 12:15 pm
有何不行,但...又有何可以呢,牛郎,不也是男生中妓女,但為何女性所遭的批評卻比男生巨大呢?如果可以不用出賣身體,女生也不會願意啊,但到逼不得已的地步,真這樣做了,又有何錯...?
31331林叡呈 said,
April 17, 2006 at 3:56 pm
我想,街上以身體賺錢的女性大多出於不得已,
然而以現在許多的例子看來,
這或許是最快的賺錢方法了!
對於此種觀念的扭曲,
我們只能無奈的投以同情的眼神,
能多說什麼呢?
畢竟,對於一般男性貪婪的關愛下,
有用身體賺錢卻賺不到的例子嗎?
31337 said,
April 17, 2006 at 4:00 pm
如果這門交易是建立在雙方同意且不違反法律條文的狀況之下,我覺得這是可以被接受的。雖然不為社會的價值觀所認同,但想想越王勾踐臥薪嚐膽,甚至親嚐夫差的排泄物,這在當下不也不為世俗所認同嗎?目的與結果才是應該被討論的事情而非過程!
31315 said,
April 17, 2006 at 4:12 pm
在道德的認知上這當然是不被允許的,但是沒有知識、能力、學問、愛心、努力、德行的女人就真的只剩下身體這一個條件嗎?為何不能用勞力呢?女人努力的使用化妝品來打扮自己並沒有什麼不對,因為愛美是天性。但是那些靠身體來賺錢的女性,她們能保持她們的好身材、漂亮的臉蛋多久呢?當年齡隨著歲月流逝,化妝品又有多大的功效呢?那麼那些沒有知識、能力也失去了外在條件的人又該如何生存呢?我想選擇用身體來賺錢適一個不明智的決定吧。
313.11啾 said,
April 17, 2006 at 4:18 pm
女性 以原有的身體本能賺取所需的錢財
這已造成一種社會的問題
最近幾年 政府對於掃黃的活動愈來愈積極
但大家是否發現到 這些掃黃的對象都是所謂的妓女和流鶯
為什麼沒有警方去緝捕牛郎店內的牛郎和牛肉場的舞男呢?
為什麼男生可以出賣自己的肉體換取他所需 而女生就要飽受批評呢?
其實我覺得這些以自己的身體換去錢財的人是很可憐的
如果他(她)有一份正當的職業
誰願意出賣自己呢?
31319頭 said,
April 17, 2006 at 4:33 pm
每個人出生就有所謂的不平等
有的人天生擁有超人的記憶力
有的人天生有著漂亮的臉蛋
而某些後者 就利用他們天生既有的優勢謀生
這並沒有所謂的對或錯
只是這些….是非主流的文化罷了
如果經濟允許
有哪一位願意當作洩慾的對象
就像一個物品.一個玩具
厭了 倦了 就隨手丟棄
211 11 香吟 said,
May 24, 2006 at 2:41 pm
如果不是被環境所迫,如果不是為了金錢所困
基本上應該是沒有人會想要出賣自己的身體吧!
每天被著不同的人環繞,除了金錢之外,似乎無法得到更多的收穫。
假使有天遇到了想愛或者愛你的人,
在現今的社會觀念中,又有多少人能真心接受呢?!
出賣身體真的是在自殺前的最後一步了吧!
21132陳 said,
May 24, 2006 at 2:46 pm
很多女生常說自己本錢好,但我想這並不代表就可以隨便出賣自己的身體,有一句話”身體髮膚受之父母”用這種方法賺錢就是不孝,每個人應該用自己的能力智慧,靠自己的努力去謀生,這種能力應該是男女平等的
但現在社會許多價值觀早已變質,”賣身”這個名詞也油然而生,但我希望能夠逐漸減少才好,我想從事過這種行為的女性心理也是不願意的
21113萍 said,
May 24, 2006 at 2:58 pm
以前的人認為,從事賣身工作是最低賤的人做的事,然而,現今社會的開放,很多人認為賣身好像沒什麼大不了,可是,我認為,這些人很不懂的尊重自己,我也知道有些人是迫於無奈才會做這種事,但我覺得,最好的辦法還是好好充實自己,那麼,你能從事的行業將會有很多,希望所有的女性朋友們,好好加油吧!
21101小李 said,
May 24, 2006 at 3:00 pm
好像總是這樣?!
總有無知少女出賣靈肉,換取金錢。
好像總是這樣?!
當女性受害者被強暴了,怪的是被害者本身穿太露了。
我覺得是整個社會的價值觀改變了,
只要有錢,我什麼東西都能擁有?!
只要有錢,我什麼事情都做得到?!
錢!錢!錢!
似乎錢是萬能?!
錢不是萬能,但 沒錢卻是萬萬不能。
看。
多麼諷刺又功利的一句話。
是不是不穿清涼就沒有辦法得到生意?!
是不是不穿清涼就沒有生意上門?!
是不是不穿清涼就搶輸生意?!
見仁見智?!